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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办理产权证及物业管理问题

最后更新:2014-10-09 浏览次数:123
反映办理产权证及物业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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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办理产权证及物业管理问题

信息标题 反映办理产权证及物业管理问题 来信人姓名 杨先生 来信时间 2014-09-25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锦秀香城的业主,我反映四个事情:一是办理产权证的问题。小区是2011年入住的,房产证都三年了还没有办下来,多次到开发商那里去问,都说正在办理中;按揭的说是要办抵押,难道三年的时间还办不下来一个抵押吗?2014年1月份时区房管部门说有办理按揭的需要一定的工作日,需要时间,会帮助业主督促开发商办理房产证,都又过了大半年了,锤子消息都没得,我们想知道这房管部门是怎么督促的?和开发商之间是如何交接的?二是办理土地证的问题。当时交房时开发商说的非鸡巴好听2013年前办完所有产权证,到现在都2014年底了还没有消息,部分业主前期资询了区国土部门,国土部门说这不该他们管,国土证的办理是由开发商自己申报,但现在问题是开发商又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难道开发商不办这事就算了不成?说白了就是在踢皮球,难道就没有主管的单位来管管这件事情了吗?三是小区地下停车的问题,本月开发商和物管共同宣布地下的空车位不能停车了,开发商每个空车位都加了车位锁,便向要求业主强行买车位,没有钱买车位的业主就不是业主嗦?就可以被开发商耍来耍去,他开发商有什么权利把车位加上锁?这种做法真尼马挨球!另外还同时宣布地下停车费从9月开始每月从180元涨到了2.0以下的220元,2.0以上的260元,这个地下停车收费规定是谁想提就提的嗦?那我们主业都说30元一月你干不嘛!就凭你开发商一句话就涨了还得了。这也太不讲法了吧!!听说最近还有其他坑害业主的动作要实施了!好象成都物价局出台过标准:地下停车包月停车费标准是排量2.3以下的不高于200元、2.3以上的不高于300元吧,这可是市级标准哦,那我们小区的收费标准是依据什么定出来的喃?请给个说法!。我们还想问一下,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到那儿去了?如果这些最最基础的设施都没有为业主提供,最基本的设施都不全,当时建房时这个楼盘的报建评审等等是怎么通过的?四是小区的业委会问题。到现在也不知道业委会是怎么成立的,成立来弄啥子的?到底有没有真正存在的业委会,业委会的成员是那些人?他们代表了谁?请公布!我们都想知道!天天就只知道跟在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的后里当“尾巴”,有意思么?平时小区内收的广告费、电梯内的广告费、其他临时收费等,这些收费都是全体主业共同共有设施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都用到那里去了?该谁用?如何用?请物管和业委会敢不敢跟全体业主公布一下!以上反映的问题,希望主管部门去作真实的调查了解,我们这些主业好不容易买了套房子,钱又不是捡来的,就偏偏遇上这样的问题,跟相关部门反映了多次也没有结果,难道真要业主们采取过急行为、弄个群体性事件出来、媒体报道宣染后才有相关部门站出来协调处理这事吗?你们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嘛,谁不希望自己居住的安心、居住的顺利,目前开发商的以上行为已损害了业主利益,我们主业目前也是被逼来没有办法了,我们只希望能有主管部门帮助我们解决一下,拿出你们的解决措施,主持公道,还大家一个明白。     回信人 发改局 回信时间 2014-09-29 回信内容 杨先生:您好!您关于“反映办理产权证及物业管理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就关于停车费的问题回复如下:经调查:锦绣香城开发商及物管在2014年9月15日确实公布了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其中2.0以下220元,2.0以上的260元(但未按此标准收费)。这期间也曾接到业主的反映,对此,我局已及时调查并责成开发商及物管进行规范和整改,要求按照《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在没有和小区业主协商约定或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即:普通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200元/辆.月,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300元/辆.月,排气量2.5升以上400元/辆.月的标准执行。开发商及小区物管于9月20日按照以上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已再次重新进行公布。此复。 回信人 国土资源局 回信时间 2014-09-30 回信内容 杨同志,你好:你在区长信箱中的来信已收到,现回复如下:房产证办理后,由开发商到国土局申报,即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户,于2014年9月28日下午,开发商已到国土局窗口咨询办理分户事宜。此复 回信人 新都街道 回信时间 2014-09-30 回信内容 杨先生:您好!你的心里已收到,现回复如下:经查,锦绣香城首次业主大会于2012年8月7日召开,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针对您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已于该小区业委会取得了联系,要求其在适当的时间对业委会的开支情况进行公布,解开居民的疑惑。若您仍有疑问,可到锦绣香城业委会或通过业委会主任电话进行咨询,其主任委员林正洪电话是13880919488。此复。                         新都街道办事处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回信人 房管局 回信时间 2014-10-09 回信内容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联系锦绣香城开发商工作人员核实, 2011年入住该楼盘的业主的房产证大部分已经办理完毕,全款购房的业主大部分已经领取到房产证。按揭购房的业主,由于需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目前暂未领取到房产证原件,可以向开发商领取房产证复印件查看房屋登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9月28日拨打您留下的电话,希望向您了解所反映问题的详细情况,电话接通后,接听人明确表示自己并非锦绣香城业主,也从未反映过此类问题。由于您来信中提供信息有限,我局暂无法为您查询详细登记信息。对此,我局建议您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局了解详细情况,帮助您更好地解决问题。        关于开发商和物管共同宣布地下的空车位不能停车的问题,经了解,因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请物管协助做好出售地下车位的工作。    关于公共收益都用到哪里去了的问题,经了解,2012年12月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签订了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的协议:除去相关人员工资、福利以及地面损坏修补维护等费用支出外,其余均按要求提交给业委会,你可到业委会进行咨询。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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