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总局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对于2013年4月1日之后报关的进口灵活车,解决车辆购买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应同时提交含有二维条码的《车辆购买税征管体系专用进口车辆电子信息》(以下简称二维码信息)。 二维码信息由进口灵活车临盆企业驻我国干事机构或总授权代劳机构(以下简称总代)随车配发。对于不经由过程总代进口的车辆,车辆进口单位(或纳税人)应先经由过程中机车辆技巧办事中间网站(www.vidc.info)填报、上传车辆电子信息,并打印二维码信息,纳税人在完成上述事项的3个工作日后可向车辆购买税征收所解决纳税申报手续。 更多浏览: 最高减8.5% 纯电动车免购买税推动成长 201206/356006.html消息频道为您展示最快速最真实的报道最深刻最锋利的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