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0月9日电(记者宋晓东) 河南省当局8日颁布的《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筹划实施情况考察究法(试行)》提出,大年夜来岁起,河南省当局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空气质量改良目标义务完成情况实施考察中,PM2.5年均浓度降低比例将纳入“重要指标”,不合格将实施“一票否决”。
“蓝天工程”考察指标重要包含空气质量改良目标义务和大年夜气污染防治重点义务完成情况两方面。空气质量改良目标义务完成情况,将以各市、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低比例作为考察指标,个中PM2.5将大年夜来岁起实施考察;大年夜气污染防治重点义务完成情况,包含家当构造调剂、煤炭控制治理、燃煤小锅炉整治等10项指标。
蓝天工程的年度考察将采取评分法,考察结不雅经核定后向社会公开,并交干部主管部分,作为对引导班子和引导干部综合考察评价的重要根据。对PM2.5年均浓度降低比例未达标的市、县实施“一票否决”,年度考察为不合格。同时由环保部分会同组织、监察等部分约谈该市、县当局及其相干部分负责人,提出整改看法,暂停该地新增大年夜气污染物排放扶植项目标情况影响评价文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