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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定省级引导班子公事接待中不准喝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1  浏览次数:61
核心提示:  本报哈尔滨8月20日电 (记者袁泉) 为严格履行中心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否决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当局办
  本报哈尔滨8月20日电 (记者袁泉) 为严格履行中心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否决浪费条例》,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当局办公厅日进步一步明白了公事接待的有关请求,省级引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在公事接待一一律不许可喝酒,实施最严格的“禁酒”政策。   “禁酒令”请求,省级班子引导和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到省内市(地)及以下基层单位大年夜事公事晃荡,就餐一一律不许可喝酒。省级四大年夜班子及省法院、省审查院,省直各单位,人平易近筒ε参照公事员治理的事业单位及颇┞沸待部分都要严格履行此规定。   涉及到外事接待、招商引资、接待海外华侨华人中的有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有名人士的公事接待晃荡,可按标准供给省内地产酒,严禁供给高等酒。 (原标题:省级引导班子和省直单位公事接待一一律不准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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