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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人姓名 | 住户 | 来信时间 | 2014-03-07 |
| 来信内容 | 开发商不申请是失踪还是灭失?我们住户如何领取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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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信人 | 国土资源局 | 回信时间 | 2014-03-12 |
| 回信内容 | 同志,你好: 你在书记信箱中的来信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若开发商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仍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议住户走司法程序。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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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信人 | 房管局 | 回信时间 | 2014-03-17 |
| 回信内容 | 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房屋登记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如果当事人不申请办理,我局无法启动登记程序。若开发商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仍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局工作人员于2014年3月17日与您联系,您留下的手机号码为空号。 此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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