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人物频道 » 正文

匿名[投诉举报]违章搭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8  浏览次数:208
核心提示:来电标题 匿名[投诉举报]违章搭建 来 电人 匿名 来电时间

来电标题 匿名[投诉举报]违章搭建
来 电人 匿名 来电时间 2014-02-26 09:44
来电内容 来话人反映20140112T0085相同问题,锦江区菱窠路“爱丁郡院”2栋2单元2楼住户在1楼临街商铺楼顶违章搭建房屋。来话人再次来电称问题未解决。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部门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 效能办 处理时间 2014-02-26 10:07
处理描述 创建工单
处理部门 效能办 处理时间 2014-02-26 10:07
处理描述 提交内容概要:主办:规划局,
处理部门 效能办 处理时间 2014-02-26 14:35
处理描述 审核工单
处理部门 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4-02-26 15:12
处理描述 后续本单位办理()
处理部门 规划局 处理时间 2014-03-03 14:27
处理描述 回复:效能办
办理结果
办结时间 2014-03-05 11:49
处理结果 规划局(2014-03-05 11:49:47):对反映“菱窠路爱丁郡院2栋2楼住户在商铺顶上搭建房屋”问题的回复 反映人:您好! 您所反映“菱窠路爱丁郡院2栋2楼住户在商铺顶上搭建房屋”的情况,我局已于2014年2月27日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你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已于2013年8月8日立案调查。经查,该处房屋是菱窠路300号2栋2单元203号住户于2013年8月修建。我局已对该业主发出了《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成规执法2013第2871号),要求该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因该业主拒不配合,强制拆除必须从业主家中进入实施,待拆除条件成熟时予以拆除。我局已将该处违法建设房屋信息函告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将按有关规定暂缓办理相关房屋转移登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屋抵押登记。此复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