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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致16人逝世亡火警两名义务人被公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5  浏览次数:135
核心提示: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5日电 (记者王俊禄) 浙江省温岭市法院近日受理了林剑锋、林真剑涉嫌重大年夜义务变乱罪一案。本年1月14日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5日电 (记者王俊禄) 浙江省温岭市法院近日受理了林剑锋、林真剑涉嫌重大年夜义务变乱罪一案。本年1月14日,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年夜东鞋业有限公司产生重大年夜火警,造成16人逝世亡,引起社会广泛存眷。这家公司罪人代表为林剑锋,林真剑为股东。   据介绍,本年37岁的林剑锋与34岁的林真剑是亲兄弟,两人合营经营台州大年夜东鞋业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所需,两人擅自违此次建严重影响消防安然的铁棚作为临盆场合,未主动报请消防部分检考验收,企业安然治理不到位,安然义务不落实,违法违规大年夜事临盆经营,存有重大年夜安然隐患。   1月14日14时40分,该公司在临盆过程中制鞋车间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四周可燃物产生火警,火警由底楼车间东侧钢棚北半间激发,火势借助堆放在车间内的大年夜量易燃物敏捷伸展到二三楼车间,火警过分面积约1080平方米,共造成16人逝世亡,张某等多人受伤,厂房、大年夜量设备及产品被烧毁,家当损掉362640元。   经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认定,林剑锋、林真剑对本次变乱产生负有直接义务。  温岭市审查院公诉认为,两被告人在临盆功课中违背竽暌剐关安然治理的规定,因而产生重大年夜伤亡变乱,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重大年夜义务变乱罪穷究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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