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6月23日电 (记者 陈静)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对原浦东新区综合筹划地盘局局长万曾炜纳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犯艉以纳贿罪判处万曾炜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力四年,并处充公小我家当人平易近币六百万元,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充公。
据悉,如今已经退休的万曾炜在浦东综合筹划地盘局任职时代,应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好处。他陆续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平易近币595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曾炜于浦东综合筹划地盘局先后担负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浦东新区成长筹划局党组书记,上海市公积金治理中间党委书记、副主任、主任。他于2009年8月退休。
在万曾炜收受的价值595万余元的财物中,20万元财物系万曾炜在浦东综合筹划地盘局任职时代收受,309万余元财物系万曾炜分开浦东综合筹划地盘局撤退撤退休前收受,98万余元财物系万曾炜退休前后收受,167万余元财物系万曾炜退休后收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曾炜在浦东综合筹划地盘局任职时代,审批赞成了有关单位开辟的房产项目,为这些单位和相干人员谋取了好处。这些单位负责人在相干房产项目开辟中或完成后曾多次表示要感激万曾炜,万曾炜均没有拒绝,以默认的方法接收相干人员择机赐与回报,应以纳贿论处。此外,万曾炜在分开浦东综合筹划地盘局后又先后担负浦东新区成长筹划局、上海市公积金治理中间引导职务,仍具有国度工作人员的身份,在此时代,包含退休后,收受相干人员财物,均属纳贿犯法的延续过程,也应以纳贿论处。
法院方面表示,鉴于万曾炜到案后能如实交卸犯法事实,并主动交卸办案机关尚未控制的部分纳贿犯法事实,且赃款赃物均已追缴,依法可予大年夜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原标题:上海退休“地盘爷”纳贿近600万一审获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