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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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宅基地重建
来信人姓名
李伟
来信时间
2014-10-08
来信内容
我想请问一下我在自己的宅基地内从建房屋已经在政府申请了,但只批了75m2,可宅基地有110m2,可以把多的建了吗?
回信人
国土资源局
回信时间
2014-10-10
回信内容
李同志,你好:你在区长信箱中的来信已收到,现回复如下:按规定,宅基地改建由乡(镇)政府审批,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建议你按照政府批准面积修建。此复
回信人
斑竹园镇
回信时间
2014-10-17
回信内容
村民,李伟! 您通过区长信箱反映修建房屋一事相关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您从未向我镇申请宅基地改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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