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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超小区自主改造

最后更新:2014-09-25 浏览次数:189
老马超小区自主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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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超小区自主改造

信息标题 老马超小区自主改造 来信人姓名 老马超小区住户 来信时间 2014-09-22 来信内容     我是马超小区的社员,今年初大队上有消息说要旧房改造并通知社员代表开会,也给各家各户分发了“自主改造协议”。因为绝大部分社员认为协议内的赔偿标准过低,大部分社员无法就目前的赔偿标准与代理公司达成一致,少部分社员因为多套住房签一套或者有经济能力格外购买商品房等其他原因签了合同,领了过渡费并搬离。上周,签了合同领了过渡费的房子开始拆门窗,敲墙,严重影响了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报过110。这段时间一直有10来个不认识的、也不是本小区住户的、少数名族的、身上有大块纹身的年轻男性不分昼夜的在小区内闲晃,有住户反应最近自家停在小区内的车被划。因为是十几年的老小区,从未发生过此事,我们有权利怀疑跟拆迁跟这群不明身份的人有关系,目的是向未签合同的住户施压,潜在威胁住户尽快签合同尽快搬离。至此,是否“自主改造”各家有各家的客观情况,至今代理公司没有人出面与各家各户的沟通协商,本着“就这个标准,没的商量余地”“你爱签不签,最后反正我们有办法让你签”的态度消极的对待主动到大队办公室咨询的社员。旧房改造利国利民,每一位社员态度都是积极的,但代理公司的处事态度及办事能力,不得不让大部分没签合同的社员害怕自己搬出这个房子就搬不回来了,以至于越来越不敢签合同!现特向政府求证:1.马超小区的“自主改造”是否经过政府批准;2.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怎样,是否能够代表社员与代理公司协商;3.在赔偿标准明显过低的情况下,各位社员有没有资格要求修改?     回信人 新都街道 回信时间 2014-09-25 回信内容  老马超小区住户: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回复如下:    经统计马超社区1、2组统建房共有250套,为区国土局所建,于1992年开始建设,1994年建成,属于老旧院落。由于无人管理,2008年“5.12”大地震过后,多数住房出现裂纹裂缝、管网老化的问题,1、2组居民普遍要求进行改造。     在获得成都市新都区发改局新都区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都市新都区发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批复后,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主,开发商参与的模式,在街道办事处成立马超1、2组自主改造指导小组的基础上,2014年01月在马超社区召开了自主改造宣传动员大会,政府、社区积极协调开发商与居民代表,制定了自主改造方案,同时促进开发商与居民对接签订改造协议。    目前自主改造方案为原拆原建,旧房换新房,还建比例为1:1.3,另外奖励每户5平方米奖励面积;所有地面停车位为生产组组员使用,免除6年物管费;铺面赔偿比例为1:1。目前马超社区1、2组250户居民中,已签定拆迁协议的居民有160多户,已领取过渡费并将钥匙交与开发商的住户有近100户。      开发商经与已交钥匙的住户协商决定对已交钥匙住户的房屋门窗进行拆除。针对您来信所述问题,我们将责成相关部门对拆迁进行规范,做到和谐协商、和谐拆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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