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 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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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无证经营 噪音扰民
来信人姓名
陈兵
来信时间
2014-06-16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长:我们住在育英路静安小区{自建房},位于游府茶楼停车场的冷淡杯,无证经营,每晚凌晨生意异常火爆直至3.4点喝酒欢笑声,投影声,吵得我们根本无法入睡!家里老人,还有读书的小孩都不能正常的休息,给我们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望有关部门实查,还我们这里一个宁静的夜晚!!万分感谢!!
回信人
公安分局
回信时间
2014-06-24
回信内容
陈兵:您好! 您反映“无证经营,噪音扰民”的来信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接反映后,分局责成城东派出所调查处理。2014年6月18日晚上,城东派出所社区民警到静安小区游府茶楼停车场,告知冷淡杯摊主,其经营行为及消费者的喧哗声已影响到附近居民正常的生活、学习和休息,要求经营者随时提醒消费者不要大声喧哗,不得制造噪音,不要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学习和休息。冷淡杯摊主表示立即改正。 2014年6月19日10时许,城东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电话与您取得了联系,告知了办理结果。 广大人民群众若有问题,请登陆新都公安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xdga.gov.cn)直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此复。
回信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信时间
2014-06-25
回信内容
同志:您好! 我队于2014年6月16日接到关于育英路静安小区停车场的冷淡杯无证营业的相关举报后,于6月23日15时20分对该冷淡杯进行检查,该冷淡杯已关停,并承诺不会再开启营业。随后我队将检查情况与您沟通后,您表示满意和感谢!
回信人
工商局
回信时间
2014-06-27
回信内容
同志:您好! 来信收悉,我局城郊工商所执法人员刘俐(川A09103)、靳安明(川A09142)2人,于2014年6月25日到投诉地检查,该冷淡杯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前置许可及营业执照,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必须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前置许可及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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