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欧印象物管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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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北欧印象物管不作为
来信人姓名
吴铭
来信时间
2014-07-21
来信内容
新都北欧印象坑人的事情已经颇多了,气气愤愤的吧房子收了,把室内窗户玻璃拆了进行装修,结果在小区离有人前来来收窗户玻璃,要求我们100元卖给他,我们不同意卖。下午,就在下午去房子的时候,门锁已经遭520胶水封住门锁眼了,钥匙完全不能插入正常开启了,立马去找物管,物管说不知情,没逮到人不好办,在此四问相关单位,这样不作为的物管该如何处置: 一、物管费用我们是已经缴纳了,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物业享受待遇,既然事情出现在小区,而且问题也是在物业负责的责任范围呢,物业公司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说没抓到人就不好处理的事情 二、既然收取了物管费,就应该给业主开正规的发票,给业主一张收据算什么意思,和佳物业公司在新都那么大,不可能连这些手续都不清楚。 三、业主装修取下的门窗,都要去物管那开票登记才能把东西带出小区去,刚好胶水封那几家的门都是不打算把玻璃贱卖给小区”主动“来收的人,这样有两种结果,要么就是物管公司内部人员作案,要不就是把业主信息透露给”主动“收玻璃的人,所以要求相关部门严查此事,还没入住小区都发生着事情了,以后哪有人还敢入住? 四、小区的保安需要强化整顿,业主进出都还需要证件验证身份,那些闲杂人员都在小区进进出出的(比如拉客问装修的,收玻璃等等),请问房子是帮他们买的么? 以上问题希望相关部门重视并给予正面回复,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的应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以上业主被胶水封锁孔了的,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要尽快给出个说法才行! 另外,北欧的房子问题已经够多了,希望新都的相关职能部门能把这次的事情处理好,让已经收房的业主能得到一点安心,如果得不到更好的解决,只有继续向上一级的相关单位反映此次情况!
回信人
房管局
回信时间
2014-07-28
回信内容
吴铭:您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经了解,北欧印象小区物业公司为成都和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小区约有业主15000余户业主,因此所要开据的税务发票量较大,然而税务部门对此也是定量定额每月只有十余本发票,同时按相关规定,税务发票需由专人保管,鉴于此物业企业唯有选择为业主开具手工收据,若业主有开具正式发票的需求,物业公司也承诺业主可持当月手工收据到物业管理处换取正式发票,如果是跨月换取正式发票的业主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同时经调查,北欧印象小区不存在强买强卖的现象。鉴于此,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强加小区安保工作,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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