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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天宫村3组刘生贵队长

最后更新:2014-07-09 浏览次数:178
检举天宫村3组刘生贵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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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天宫村3组刘生贵队长

信息标题 检举天宫村3组刘生贵队长 来信人姓名 曾先生 来信时间 2014-06-30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本人在此检举天宫村3组队长刘生贵望区长能为我们水生火热的老百姓处理检举事项如下:1.2003年建石木璐占地赔款未发放,资金不明;2.屠宰厂修建占地60多亩账目严重不明确有时只发几百给老百姓赔偿价格跟实际拿到老百姓的钱相差盛大,有证人可明;3.2013年出租种花租方老板付2050元每亩,而老百姓实际只拿到1600元每亩;4.该人员欺压老百姓打老百姓,该人且默许自己家属侄子违章建筑做厂房出租,土地自己家属占有大量且不种植还拿去国家耕保资金,其他老百姓都没有种的,而且私自将其他人员土地划分作为类似不定(你有但是你不知道你土地在哪)!该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所得钱财用作给儿子大量购买奔驰轿车及双桥卡车,老百姓要求更换但由于村长钟南友保护不顾老百姓名愿不做任何处理动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该人员已严重触犯贪污罪,我只希望能将此人撤换;以上均为事实!敬上!Thanks!     回信人 木兰镇 回信时间 2014-07-08 回信内容 曾先生:你好!    你通过区长信箱所反映的问题已经收悉,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木兰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经木兰镇纪委调查,现就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逐一回复如下:    关于第一个问题。具体情况是:2007年,屠宰场使用3村民小组土地64亩,每亩使用费1300元/年,后因修建污水处理池,又新增使用6.3亩,每亩使用费1300元/年,2011年土地使用费统一调整为1690元/年。3村民小组土地租金收入通过镇会计核算中心查实,其收入全部已经入3组账上。3组每年于7月2日发按户口平均发放。3组现有村民接近200人,现年人均分配700元(连同石木路占地使用费)。此外,小组还人均补贴每个村民80元用于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关于第二个问题。具体情况是:3组3个鱼塘,其每年的承包费分别为350元、450元、2500元,鱼塘承包户有时直接把承包费交到村上,有时把承包费拿给刘生贵由刘生贵转交到村上。承包费都已入小组的账上(承包户交承包费都开具有票据,缴纳承包费的票据存根在镇会计核算中心可查),小组财务由村上统一进行管理。     关于第三个问题。其具体情况是:2013年种花的李某来3组流转11亩(只流转了半年就走了),农户直接与李某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不流转、流转金高低均由农户与李某双方协商,小组未参与也未签章,而刘生贵只是从中牵线搭桥。     关于第四个问题。其具体情况是:刘生贵的儿子刘某曾经因与喝了酒说酒话并骂人的4组李某发生口角,后引起抓扯打架。本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按有关规定,村民小组长也需同时进行换届选举。2014年初,天宫村村委会在组织各组小组长的换届选举时,因村民小组长待遇低,很多小组村民都不愿担任村民小组长一职,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村民报名参选。所以,在该组的村民代表、村民议事会成员、党小组的共同协商下,就共同推举刘生贵继续担任村民小组长。根据现有情况,木兰镇纪委还不能认定刘生贵具有贪污或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刘生贵拿钱给儿子买车的行为只能是其公民个人行为。     关于第五个问题。其具体情况是:每个农户对自己的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种什么,什么时候种,自己种还是给别人种,都由农户自己决定。3组因屠宰场、石木路占地而重新调整调平了承包地后,该组耕保金的发放就按人均进行发放的。,刘生贵系几个兄弟中最小的,其没有弟弟。他的几个兄弟在近一两年没有违法占地修建房屋。其侄子大约在六、七年前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搭建了约三、四百平米的房屋作为库房,后又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约有9分地)用泥巴和建渣进行了填高。      目前,木兰镇纪委还没有发现天宫村3组村民小组长刘生贵有违法违纪行为。如你确有相关证据,请直接携带相关证据到木兰镇纪委或新都区检察院进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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