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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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标题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困惑
来信人姓名
唐琪
来信时间
2014-07-28
来信内容
我是同心路98号学府雅筑1栋1单元14层5号的房东,2014年6月将房屋出租给叫赵创的一个人,2014年7月28日,我与出租人赵创一起到新都区政务大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政务中心D区办理时,经房管局工作人员查询,我的房屋已经出租给了另外我完全不知道的两个人,但是我的房屋之前从未出租过,我也未到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我申请对我之前两人的房屋租赁备案进行撤销,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道如何撤销。希望政府能帮忙解决。
回信人
房管局
回信时间
2014-07-30
回信内容
唐琪: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经查,我局综合窗口已将原来的备案进行了撤销并重新办理了备案。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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