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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投诉举报]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大学

最后更新:2014-06-15 浏览次数:25
陈先生[投诉举报]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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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投诉举报]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大学

来电标题 陈先生[投诉举报]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大学 来 电人 陈先生 来电时间 2014-03-21 11:46 来电内容 来话人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反映其子女欲入读金牛区“茶店子小学”,学校方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方可办理入学,但其一直居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 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 效能办创建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3-21 13:50 效能办提交工单初稿到市效能办审查 处理时间 2014-03-21 13:51 效能办审核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3-21 13:57 金牛区签收 处理时间 2014-03-21 14:17 金牛区派工单到下级部门 处理时间 2014-03-21 14:28 金牛区教育局签收 处理时间 2014-03-24 14:20 金牛区教育局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3-25 14:21 金牛区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3-26 11:23 办理结果 金牛区(2014-03-31 11:24:31):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反映其子女欲入读金牛区“茶店子小学”,学校方称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方可办理入学,但其一直居住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的问题,经我区教育局调查处理后现回复如下: 2014年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成教发〔2014〕2号)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入学。“居住房产证明按照政府170号令第十五条,‘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如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居住证明为产权人是其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管理部门可通过出具对应房屋的《房屋信息摘要》验证《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如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的居住证明为产权人非其本人的房产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房屋管理部门可通过出具对应房屋的《房屋信息摘要》对房屋本身的产权登记情况进行验证。” 2014年3月24日16:40区教育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和来信人电话(15928944579)联系,解释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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