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士[投诉举报]社保、医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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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标题
魏女士[投诉举报]社保、医保业务
来 电人
魏女士
来电时间
2014-04-24 10:35
来电内容
来话人反映其1982年开始在成华区龙潭寺“龙潭商业公司”上班,该公司于2007年倒闭,从2007年之后就由自己购买社保,该公司没有对其购买1996年至1999年期间的社保,后公司于2006年补缴了该期间的社保。2014年2月其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领取养老金,其咨询市人社局得知因为其公司补缴的1996年至1999年的社保额度不够。来话人称公司是按照当时的工资比例购买的,若当时购买社保额度不够,社保局为何没有及时告知,对此表示不解和不满。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
市政府效能办拟派工单(主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4-04-24 10:35
市人社局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4 16:21
市政府效能办审核市人社局延期申请(通过)
处理时间
2014-05-04 16:37
市人社局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5-07 09:33
市政府效能办审定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5-08 11:39
办理结果
市人社局(2014-05-07 15:55:12):
成华区社保局于2013年5月4日电话联系了来话人,针对来话人反映的问题再次作了政策解释。
魏成玉,身份证号510111196402012285,原成华区龙潭商业公司职工。经核实,社保系统记录、成华区社保局留存档案资料、魏成玉本人保留的《养老保险手册》三者缴费记录一致,即龙潭商业公司未缴纳魏成玉1996—1999年社保费。2006年单位补缴差额时也未缴纳魏成玉1996—1999年差额。因此,成华区社保局在办理魏成玉退休手续时对其1996—1999年缴费年限不予认定。
成华区社保局同时告知来话人,如有任何疑问,本人或原单位可随时到社保局进行详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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