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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案中案 三联配送涉嫌骗贷

最后更新:2014-05-27 浏览次数:77
三联商社案中案 三联配送涉嫌骗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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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商社案中案 三联配送涉嫌骗贷

  电器连锁巨头国美电器(0493.HK)虽然通过引资成功度过了自身的经营危机,然而其在山东三联商社(ST三联,600898.SH)的脚似乎越陷越深,而国美电器也第一次萌生退意。   “本来已经解冻的账户重新被冻结,这次冻结真的关系到三联商社的生存,如果短期内依然没有解决办法,就只能关门了。”国美电器副总裁、三联商社副董事长孙一丁9月1日如是告诉本报记者。   孙一丁这次所说的账户冻结是指,2009年8月27日,三联商社部分结算账户突然被济南市中院重新查封,截至当天下午5时,公司共因此案被查封银行结算账户5个,冻结资金58万元,而且随着三联商社门店继续运营,被冻结的账款在持续增加。   在账户被冻结一天后,三联商社又接到济南市中院(2009)济中法执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公司位于趵突泉北路12号地上1-2层房产全部予以查封,期限两年,而被查封的房产恰好是三联济南西门店的经营场所。   然而在三联商社账户被再次冻结的背后,则隐藏着三联集团旗下的三联配送涉嫌骗贷的问题,本报记者独家得到的一份调查报告揭开了这起蹊跷案件背后的故事。   账户二次查封缘由   孙一丁告诉记者,“被查封的房产只是未来两年内不能转让,因此短期内不会影响到三联济南西门店的正常运营,但是被查封的账户却关系到公司的存亡。”   他特别指出,目前三联商社的账户上的流动资产只有4000多万元,如果被冻结资金继续增加,公司的经营资金将枯竭,到时候三联商社目前的四家门店将肯定关门,而且上市公司也必须申请长期停牌。   三联商社账户被查封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09年5月,由于兴业银行济南分行4000万贷款引发的连带诉讼,让三联商社银行账户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冻结标的为4500万元,截至2009年6月30 日,公司因此案被查封账户10个,冻结资金443万元。   在此案执行程序中,经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三联商社与兴业银行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暂缓执行公司的银行账户,首先启动对借款人三联配送抵押房产的拍卖程序,以拍卖款先行偿还相关借款,不足部分再由公司按照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承担质押票据项下款项的兑付责任。   此后三联商社已将300万元保证金汇入济南市中院专门账户,作为执行上述和解程序的保证金,经兴业银行申请,截至7月16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公司前期因此案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全部进行了解封。   根据三联商社和兴业银行达成的协议,将拍卖三联配送中心当初抵押的房产,孙一丁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已经准备拍卖这部分房产,按照协议,如果没有人竞拍,我们将拍下来。”   2006年12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向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发放4000万元抵押贷款,贷款到期日为2007年6月,上面提到要拍卖的就是该抵押房产。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孙一丁告诉本报记者,“在与济南市中院和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沟通时,我们了解到由于山东省政府提出三联集团可能要整体进入破产程序,所以对这部分房产的拍卖程序无法继续。”   不过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年初三联集团曾提交整体破产保护的方案,但是占其股权比例超过10%的济南市国资委并没有批准这一方案,因为三联集团的整体破产不了了之。   但是有消息称随着三联集团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一套新的三联集团破产方案正在酝酿中,这导致原定的房产拍卖无法进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兴业银行有些急了,于是申请济南市中院开始重新查封三联商社的银行账户。   三联配送骗贷嫌疑   对于这起蹊跷的兴业银行贷款纠纷,孙一丁告诉记者,“三联配送这次借贷的过程非常蹊跷,其中存在骗贷的可能。”   他特别指出,根据三联商社的调查,实际情况是三联集团操控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在没有任何真实交易合同的情况下,虚开商业承兑汇票,套取银行资金,从而造成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被动应诉并损失4000万元。   一切都要从2006年12月三联配送向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贷款时说起,当时除了抵押部分房产外,三联配送将三联商社在前期向其出具的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兴业银行,然而后来的调查证明这些商业汇票纯属虚开。   本报记者9月1日独家得到的调查报告则揭开了这次贷款背后的故事,有关资料显示,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于2005年5月及2005年6月分别开具四张商业承兑汇票,总金额为4000万元,四张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均为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收款人均为三联配送。   在汇票到期后,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于2005年11月重新开具了四张总金额为4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其收款人依然是为三联配送。   据悉,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于2005年11月23日就该事项做了《请示》,主要内容如下:   三联商社开具的四张商业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货款。截至2005年10月31日,三联商社预付配送中心的预付款34400.06万元,至今尚未收到货物。由于四千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到期,配送中心要求继续办理出具人为三联商社,收款为三联配送的商业承兑汇票四千万元。配送中心将此票据贴现后,办理收款人为三联商社的银行承兑汇票,三联商社再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付款给山东三通电讯有限公司。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三联配送、山东三通电讯都是三联集团的下属公司,三联配送通过将上市公司开出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向上市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再由上市公司背书给山东三通电讯,实现了利用上市公司商业汇票套出银行资金。”   然而作为三联商社董事长的张继升居然在《请示》单上予以签字批准;并在三联配送出具的《申请》上签字,甚至还签署《授权书》,授权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与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签署《工业买卖合同》,作为兴业银行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依据。   但据了解,三联商社未发现与该合同相关的任何资料,该合同没有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也未进行过披露。   后由于2005年11月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又到期,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于2006年2月重新开具了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的总金额仍为4000万元,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均为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收款人均为三联配送。   2006年12月,三联配送与兴业银行济南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但由于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于2006年2月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于2006年12月6日又重新开具了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的总金额仍然为4000万元,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均为三联商社济南家电分公司,收款人均为三联配送,而张继升及时任三联商社总经理的于其华在重新开具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申请单上签字批准。   正是因为这4000万元的汇票,三联配送成功获得了兴业银行的4000万贷款,然而根据三联商社的核查,并没有发现三联商社与三联配送签署涉及本案的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的购货合同,也没有相应的购货发票及发货记录。   此外,三联配送用上述票据向银行质押事项并未通知三联商社,三联商社也未收到兴业银行发来就该票据质押所需相关证明资料的事前查询确认函。   审批程序漏洞   然而在山东省证监局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调查取证时,曾取得了三联商社与三联配送签署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五张增值税发票,兴业银行也因此将三联商社作为了连带被告来起诉。   然而对于这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孙一丁告诉记者,“我们对此进行了专门的核查,结果未发现公司财务档案中与《工业品买卖合同》有关的任何线索,也未发现与2005年、2006年2月、2006年12月三次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有关的任何合同。”   本报记者得到的三联商社的调查报告显示,上述五张增值税发票确已入账,但这些税票的开具时间都在2005年1月至4月期间。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这些税票仅可以视作公司济南家电分公司2005年5月第一次开具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附件和依据,且不能重复用作其后2005年11月、2006年2月、2006年12月三次开具4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附件和依据,更不能作为与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案相关的依据。”   据悉,三联商社与兴业银行济南分行4000万元债务纠纷案所涉及的是三联商社2006年12月开具的4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该商业承兑汇票被三联配送质押给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从而引致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在其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三联商社的调查报告中指出,三联商社会计凭证所附的是三联配送中心出具的收据,其内容说明为“往来转账”,并没有任何的商业交易说明(而正常的商业交易往来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均写明货款结算),因此,双方的会计核算均没有作为商业贸易往来。   此外,会计凭证所附的申请开具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经办人,系三联集团下属公司山东三联商社资金部的员工,为什么开具票据的申请不是三联商社员工提出,而是由需要将票据作质押的三联配送的人员来申请?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显然当时的审批程序是非法的,作为本案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张继升,既是三联商社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手续的最后审批人,同时也是三联配送、山东三联商社的负责人,在明知此票据将作为抵押的情况,张却没有按证监会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查和股东大会决议手续。”   孙一丁告诉记者,该票据质押给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时,并非依据三联商社真实、有效的商业贸易行为和事实,并且从相关的已有资料反映,取得上述票据的过程中并未履行三联商社正常的管理审批程序。   记者了解到,三联商社由于连续两年亏损,已于2009年成为*ST上市公司,2009年上半年依然出现了1100万元的净亏损,三联商社2009年扭亏压力巨大,如果公司账户被查封、执行将导致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无法经营,可能会被迫停业。   孙一丁表示,“目前与三联商社合作的供应商400余家,如被迫停业后将面临3000多万元货款无力支付,如果上市公司被迫退市,全体股东及股民将蒙受重大损失。”   真若如此,国美电器在三联商社身上也出现超过7亿元的损失和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这是国美电器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国美电器还将进行最后的努力。   孙一丁向记者表示:“公司现在已经向政府等相关部门发了求助信,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考虑到三联商社的实际情况,客观的解决上市公司的一些问题。”   9月2日,本报记者连线三联集团副总张宏,她告诉记者,三联商社账户被再次冻结的事她也是刚刚得知,而三联骗贷一说还只是三联商社单方面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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