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秦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王彬荣)9月3日报道 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秦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3年10月,被告人秦某认识了被害人尹某某等三人,谎称自己从事某进口高档汽车销售业务,有能力以超低价代购名牌汽车并取得银行高额贷款。2013年12月30日,被告人秦某与尹某某等人在本市某餐馆茶楼商谈并达成协议,由秦某为其代购保时捷、宝马760、路虎览胜、保时捷帕拉美拉轿跑车4辆,收取人民币15万元作为定金。秦某于2013年12月收到该笔汇款,并未将该笔钱用于车辆代购,而是用于个人购买奢侈品、旅游、吃喝等生活消费,迅速将赃款挥霍耗尽。经查,秦某并没有从事某高档汽车销售业务,也没有实际代购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履约能力,仍虚构事实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定金,并将定金挥霍耗尽,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辆尤其是高档轿车时,切莫贪图便宜,与没有实际销售业务和代购权限的人员或公司签订合同。在与正规汽车商签订合同之时最好详细询问、查看其相关资质,以免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