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日起,成都全市范围内将陆续建立“三调联动”机制,此举将更方便群众,减少行政、司法成本,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20至30天大幅缩短为7至8天。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 实习记者 黄佳琪)8月28日摄影报道 为更好地破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难题,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司法局、四川保监局、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推出了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保险行业参与“四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动机制,并先后在城区交警四分局和区(市)县的蒲江、双流等地启动试点。今天下午,“三调联动”会议在交警四分局召开,记者在现场获悉,从明日起,成都全市范围内将陆续建立“三调联动”机制,此举将更方便群众,减少行政、司法成本,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平均结案周期由原来的20至30天大幅缩短为7至8天。
交警四分局事故处理大队副教导员杨宏介绍,“三调联动”的“三调”主要指的是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的行政调解、司法局管辖的人民调解、法院的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意味着三个部门联合在一起,统一在各个交警分局设立“三调联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心。“处理中心的建立将避免老百姓来处理事故时路上来回的奔波,在公安机关做出责任认定后,当天具备调解条件的,民警可以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行政调解,如果当天不具备调解,工作人员则会给当事人双方解释三种调解方式,当他们具备调解条件时(例如伤情得到治疗终结,车辆、财务损失核定、伤残评定也出来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在终端机上查询所属调解方式,由哪一个调解员负责受理案件后,直接由该调解员受理其案件。”
此外,杨宏告诉记者,在调解中还引入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将全程参与到三个调解环节中来,它可以直接通知保险公司全程参与,定损人在核定每一项受损后交由由审核员,审核员再根据调解员所协调的赔偿方式,对被赔偿方直接作出理赔。“此举也可以避免在涉及赔偿金额大的情况下,赔偿方一时间无法支付的情况。在司法调解方面,因法院的入驻,由案件的受理、审理、或者司法调解可以一条龙进行服务,给群众带来很大的便利。”杨宏介绍。
据了解,交警四分局试点运行以来,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进入人民调解的交通事故918件,调解成功753件,调解结案率达82.02%。而通过法院受理722件,诉前调解受理482件,调解成功464件,调解率达96.27%。交通法庭开庭审理的仅有149件,同期案件数量下降了34.65%。三个试点单位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396件,调解成功2876件,调解成功率达84.7%,事故当事人回访满意率达100%。
道路交通事故联动中心的设立,让事故当事人不出公安交管部门,就能一站式“办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民事赔偿纠纷调解、诉讼审判、保险理赔等事宜,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