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纪委对外通报2起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为长宁县质监局局长查某公车私用、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余某与他人通奸事件。 8月21日,宜宾市纪委对外通报2起涉及“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分别为长宁县质监局局长查某公车私用、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余某与他人通奸事件。涉事者被免职或撤职。
局长酒后公车私用遭免职
2014年4月11日晚8时许,身为长宁县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查某,在饮酒后驾驶公车(车牌:川Q01103)到医院看望其生病的岳母并接妻子回家,途中发生车祸,致使查某本人和妻子受伤、车辆受损。
2014年6月,宜宾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查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长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长宁县委给予查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副局长与情妇通奸被撤职
宜宾市纪委通报中称,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余某与他人通奸,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
2014年4月至6月,余某与有夫之妇万某多次在宾馆、酒店及租住房内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2014年7月,江安县纪委、监察局按程序分别给予余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记者 岳东)
原标题:宜宾通报2起“四风”问题案例 局长公车私用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