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控视频截图,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锁定了白色轿车的车辆信息。“这辆车属于成都某单位的公务车辆。”民警很快找到该单位的车队负责人,并于21日上午联系到当天早晨出车的驾驶员赵先生。
8月21日,成都交警三分局,在红星路隧道违法掉头的司机接受处罚。
红星路下穿隧道,应急掉头口已经安上锥形筒。
8月18日早晨,一辆成都本地轿车和一辆“鲁K”商务车在红星路隧道的应急缺口掉头,造成了早高峰隧道双向拥堵。隧道内的天网监控,记录下两车掉头的全过程。
时隔4天,其中一位司机——驾驶白色轿车的赵先生现身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我看了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加上车队领导也在问,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惹麻烦了。”赵先生是成都某单位的公车驾驶员,事发当天他出车办事,因为赶时间在隧道里掉头。“整个过程车来车往,当时我被吓坏了,以后再也不这样!”
根据《道法》,民警对赵先生处以150元罚款的顶格处罚。记者再次回访城区隧道,发现有损坏的护栏已经更换和修复好,掉头缺口处也全部摆上隔离锥形筒。
【调查】
隧道掉头造堵 监控锁定是单位公车
8月18日是周一,成都中心城区早高峰车流量很大。根据成都市交管局交通智能监控的视频,早晨8点至8点15分,红星路下穿隧道出现车辆排行情况。堵车原因除了车流量大,重要的是还有人为造堵:8点01分时,一辆车牌号为川A7J0**的白色轿车由南往北在隧道内行驶时,于第一个应急掉头缺口强行掉头,导致双向交通拥堵。大约4分钟后,一辆“鲁K”牌照黑色商务车,也在此进行掉头。
根据监控视频截图,成都市交警三分局民警锁定了白色轿车的车辆信息。“这辆车属于成都某单位的公务车辆。”民警很快找到该单位的车队负责人,并于21日上午联系到当天早晨出车的驾驶员赵先生。
误以为可以掉头 司机到警局认罚150元
21日中午,赵先生来到了成都市交警三分局。“周二华西都市报的报道我一看到,就知道自己的行为惹麻烦了。”赵先生说,过去两天自己很不好意思,在接到民警电话通知后,立刻就前来处理违法行为:“我认罚,给大家添麻烦了。”
赵先生称,自己是在隧道内的缺口看到掉头标志后,误以为可以掉头。交警三分局法制科民警详细查询了交通标志的国标,以及《道法》相关法规后,确定了赵先生的行为违法。
“隧道内‘应急掉头’标识,属于辅助标识,代表非应急情况下不能掉头。”民警介绍,该行为属于《道法》中“在禁止掉头或禁左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行为。最终,民警给赵先生开出了150元的顶格罚单。
“对于另一辆掉头的外地车辆,我们也在加紧排查,并将违法信息告知驾驶员。”民警提醒,隧道掉头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很容易造成连续追尾事故,“希望广大驾驶员根据交通指示标志,在可以掉头的匝道或路口完成掉头。”
【对话】
曾打算后退,但车多不敢动
在成都交警三分局,赵先生处理违法行为时很配合,并不停对民警说不好意思。华西都市报记者与他进行了简短对话。
华西都市报:你当时为什么要在隧道里掉头?
赵先生:我当时是正常从车队出车,到了红星路四段发现走错路,想要从地面上的匝道掉头,结果车太多了,我快到隧道口都没变道到匝道,进了隧道又不知道前面什么地方可以掉头,看到隧道缺口的标志,就打算在那里掉头了。
华西都市报:你当时掉头时遇到什么情况?
赵先生:栏杆是开着的,掉头的空间是有,但我刚转了一半就发现没对了,对面的车一辆接一辆,速度快得很,他们又看不到我,太吓人了。我打算后退,但车尾的车也很多,我就不敢动了。
华西都市报: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吗?
赵先生:当时还不清楚,第二天我看到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就知道自己惹祸了。车队领导来了解这个情况,我也如实说了,违法处罚我都接受。这是我第一次在隧道里掉头,以后再也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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