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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男子扣押老板讨工钱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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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成都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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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成都家电售后服务维修中心
  • 联系人客服    未注册
  • 手机028-83085150
  • 地区成都
  • 地址上门维修: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抽油烟机。成都市区,新都,双流,温江,郫县,龙泉均可以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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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本来是索要欠款,但由于不懂法,张某伙同王某、程某等人将欠了他们钱的代某某强行非法拘禁近48小时。   “他欠我们工程人工费,我就是想要回工钱。”本来是索要欠款,但由于不懂法,张某伙同王某、程某等人将欠了他们钱的代某某强行非法拘禁近48小时。日前,张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在郫县法院受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张某说,代某某是他老板,他长期拖欠他和另外几个工人的工资。“每次我们问他要,他老是说自己没钱,找各种理由推脱,只给我们打了欠条。”2013年6月20日15时许,张某终于忍无可忍,带领王某、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从郫县犀浦镇将代某某劫走,带到新都斑竹园某茶楼看守,要求代某某还钱。期间,几人对代某某进行了殴打,让代某某写下还款计划。   2013年6月22日12时许,代某某被解救。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在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殴打被害人,其行为确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而被告人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当庭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四川新闻网记者 张异同 原标题:郫县:扣押老板讨工钱 务工男子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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