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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连续三年严查旅游价格违法 鼓励游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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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成都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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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成都家电售后服务维修中心
  • 联系人客服    未注册
  • 手机028-83085150
  • 地区成都
  • 地址上门维修: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抽油烟机。成都市区,新都,双流,温江,郫县,龙泉均可以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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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成都市发改委在提醒告诫会上表示,成都市从今年起将连续三年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记者 王彬荣 实习记者 钟雪梅)8月4日报道 今日,成都市发改委联合市民宗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召集市交投集团、市文旅集团、市旅游行业协会以及成都市主要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客运站等旅游相关行业单位进行了价格提醒告诫。 成都市发改委在提醒告诫会上表示,成都市从今年起将连续三年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直播结束——————————————————— 【14:42】 门票价格调整幅度是多少?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另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50元(含50元)至100元的(不含1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0%;100元(含100元)至200元的(不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25%;200元以上的(含20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15%。以上提价幅度以旺季票价为准。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 哪些人可以享受门票优惠? 老年人 依据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政策,成都市于2008年对老年人门票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即:我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对老年人的门票价格优惠规定为,凡持有效证件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园免收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纪念馆、道观寺庙、文博单位实行半价优惠。其中对持有效证件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园、纪念馆、道观寺庙,免收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和文博单位,十一、春节黄金周期间实行半价优待,其余时间实行免费。 军人 成都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票。 青少年 按照《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成发改收费〔2012〕429号),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含定价权限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门票价格的政策标准是:对6周岁及以下或身高1.3米及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7周岁及以上—18周岁及以下青少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 残疾人 成都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免票。同时,按照2012年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盲人和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对公众开放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纪念馆、博物馆、文物古迹遗址、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参观游览。 宗教人士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身为宗教活动场所或内设有宗教活动场所的游览参观点,对持有与其同一宗教有效证件等人士免收门票。 游览参观团 按照原《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整顿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8]112号)的规定,为防止景点的恶劣竞争,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的优惠率不得超过20%,对超过最高优惠率销售的,建设、旅游等部门要降低其游览参观点等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重新核定其门票价格。 “市民如若遇到乱加价、乱收费等侵权行为,除了拨打12358举报电话外,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或者登陆官方网站、官方微博来进行举报或者进行投诉。”发改委负责人还提醒消费者要保管好相关证据,如消费凭单等,以便切实维护自身的利益。 【14:23】 成都市发改委将对以下四种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和检查。一是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二是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三是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擅自缩短旅游时间、遗漏旅游景区、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打折、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四是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今年检查工作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 【14:21】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成都市发改委采取了多项措施着力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努力维护来蓉游客的价格权益和成都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形象。 市发改委表示在今后3年的专项检查期间,将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肃处理损害游客权益、损害成都市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形象的旅游行业价格违法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和来蓉游客通过12358电话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形成对旅游价格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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