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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男子低价买树 涉嫌销赃面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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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成都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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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成都家电售后服务维修中心
  • 联系人客服    未注册
  • 手机028-83085150
  • 地区成都
  • 地址上门维修: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燃气灶、抽油烟机。成都市区,新都,双流,温江,郫县,龙泉均可以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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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温江的冯先生花2万元买了11棵树,结果几个月后,警察突然找上门来,说冯先生涉嫌销赃犯罪将他带走。  近日,温江和盛镇的冯先生有些郁闷,他目前的身份是一起盗卖树木案的销赃犯罪嫌疑人,面临着刑事审判。   去年10月,冯先生经亲戚介绍,说有人要卖树,见面后,对方称帮自己哥哥处理9棵皂角树和2棵朴树,因栽种过密,树木长势不好,可以便宜卖掉。   “我心想自己的苗圃园内刚好有一块空地,如果买回来栽种,三五年后卖出去还可赚点差价。”冯先生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称,见面当天,他便随自称卖树人的犯罪嫌疑人杨伟(化名),一起前往万春镇的一处苗圃园内看树,事后才发现这块地并非杨伟及亲友所有,而是受害人方先生的苗圃。   “那片园子杂草丛生,一看就没怎么管理,对方声称要卖的那些树密密麻麻地种在香樟树中间。”冯先生回忆称,“心想这么糟糕的树拿出来便宜处理也是正常的。”冯先生当时给出了1.8万元的价格,杨伟嫌价格低没有同意,当天不欢而散。“第二天,他(杨伟)又主动给我打电话,说如果我能马上找人去挖树的话,这个价格可以接受。”冯先生告诉记者,双方在电话中达成了交易。   10月4日上午,冯先生在和盛镇找好挖土工、叉车和轻卡车,随杨伟等一行人前往万春镇事发园林挖走了方先生的11棵树。从中午1点左右到下午6点过,一行人才将这11棵树陆续装上车,没想到另一“出卖人”王成(化名,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出现,要求涨价。“他说1.8万这个价格低了,要求上调至2万。我当时不干。”冯先生回忆称,后来在亲戚的劝说下,他最终同意增加至2万元。   几个月后,警察突然找上门来,说冯先生涉嫌销赃犯罪将他带走。“我当时才晓得卖树的人是骗子,偷别人的树卖给我的。”冯先生向记者称,如今两个卖树的骗子已落网,自己买树花的2万多元和请工人移栽的1万元损失也打了水漂,而自己还因涉嫌销赃犯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被取保候审。   温江区公安分局认为,买树人冯先生之所以涉嫌犯罪,关键在于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树木。侦查人员认为,作为长期从事花木交易的买受人(法律专业术语,指买方),应该发现异常,并有义务核实这批树木的真正主人,但冯先生在买树过程中放任了自己的行为,没有尽到核实义务,主观上存在故意,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温江花木市场调查了解到,温江小额交易通常是现场交钱、交货,由于一般农户栽种的花木不需要手续,小额交易也没有签合同,很难核实真正的货主。此案如果构成犯罪,意味着这种交易习惯暗藏着巨大的刑事犯罪风险。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刁玮伟认为考虑买受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因素,主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首先,主观上需要得出买受人是否知情。其次,客观上,需要核实购买赃物的行为、交易价格是否真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鉴定价格是否考虑了交易物品的瑕疵等因素。   此外,刁玮伟还分析认为,在这种三角诈骗中,的确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买受人在无法核实交易物品真实所有人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出卖人提供身份证明以核实出卖人的身份,同时尽可能通过合同、银行对公账户等形式进行交易,这样既可以固定交易环节,也可以固定有利于买受人的证据,以规避法律风险。 原标题:温江男子低价买树 涉嫌销赃面临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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