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依规予以确定。同时,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登记造册。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3日讯(记者董焦)6月2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6月25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按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各地将实行“网格化”排查,全面摸清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情况。6月30日前,对已排查出但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对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但未确定的依法依规予以确定。同时,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登记造册。
此外,各级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针对重大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危害等级,分类制订整治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公安、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
对重大火灾隐患,全省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包括门户网站)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曝光,全方位、多角度刊播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典型案例,并向社会公告本地区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以及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懈怠、进度缓慢的部门(单位)也将进行曝光。
据悉,7月上旬和9月上旬,全省将集中开展两次曝光行动,曝光一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
原标题:11月前 四川将每月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