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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科龙:广东中山拖欠750万土地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9  浏览次数:48
核心提示:  “广东中山市阜沙镇政府没有归还750万元土地款是事实,但海信科龙电器尚未提起诉讼。”针对有报道称就750万土地拖欠款海信科
  “广东中山市阜沙镇政府没有归还750万元土地款是事实,但海信科龙电器尚未提起诉讼。”针对有报道称就750万土地拖欠款海信科龙已起诉中山政府一事,海信科龙新闻发言人韩维凡今天予以更正。   据了解,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在参与中山威力集团公司的重组中,合资公司科龙威力向科龙电器借款向阜沙镇政府交纳了首笔750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却没有拿到阜沙镇政府之前承诺的位于阜沙工业园2#的工业用地。   ChinaByte看到科龙律师传真过来的科龙电器与中山市阜沙镇有关单位签署的《投资项目用地合同书》上写道:当第一期土地出让金支付后,三个月内阜沙镇有关部门就应该向科龙威力公司交付土地使用权证照。   然而,阜沙镇有关部门不仅没有按照承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至今也没有把这750万元土地款还给企业,与科龙电器约定的该块土地已经被阜沙镇政府“一女二嫁”,擅自将该块土地再度卖出给第三方。   几年来,科龙电器一直对该土地和土地款进行追讨,阜沙镇政府却迟迟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海信科龙新闻发言人韩维凡今天对ChinaByte,公司还没最终决定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仲裁,但海信科龙讨回土地款或原土地的决心没变。   而广东中山市阜沙镇黄劲东书记则表示,这主要是阜沙镇政府希望海信科龙的投资真正到位,避免再次出现科龙前董事长顾雏军“投资不到位”的尴尬局面。由于科龙已使用了前威力集团一年多的厂房,因此如果海信科龙方面不继续履行双方合作协议就属于违约,阜沙镇政府就有权不退还这750万元首期合作款,而且还有进一步向海信科龙追究违约责任与实际损失的权利。   “不退款不还地就是行政违法。”南开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导师侯钧生教授对ChinaByte表示,不少地方都存在“引商入套,关门打狗”的招商问题,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阜沙镇政府的违约行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合资”是科龙电器与阜沙镇双方共同的投资行为,“合资”与“买地”是法律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独立事件,就是说科龙电器向阜沙镇政府买地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事件,买地后可以合资,也可以不合资,完全视科龙电器的主观意愿而定,阜沙镇政府无权强求在阜沙买地的企业一定要与阜沙镇政府合资。   第二,阜沙镇政府卖地后就应该按约交付土地给科龙,现在既不转让土地,又不退还科龙的土地款,是一种“非法侵权”与“霸王条款”,科龙电器完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海信电器与科龙电器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没有产权上的法律关系,不能因为海信电器不到阜沙镇投资,就擅自扣留原科龙电器的750万元购地款。   第四,以土地款来要挟对方以作为招商引资的手段,这种情况在全国都很普遍,手段也很恶劣,各级政府如果助长这种歪风邪气,无疑会自损招商引资的诚信形象,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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