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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退伍军人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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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姓名 | 吴团友 | 来信时间 | 2014-04-11 |
来信内容 | 您好! 我爸爸是一名农村退伍军人,之前当过三年兵。09年的时候和他的战友一起办了农村退伍军人的社保,到现在已经买了90个月。前前后后交了好几万了。现在他的战友到60岁已经可以领钱了,但我爸爸由于不是失地农民,说是还要补缴到65岁,到时候才能领到钱。 我算了一下,相当于要拿退休工资,咱们得缴个10几万。对一般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而且65岁年龄也太大了,不知道能领几年。而在未来几年缴的过程中,如果父亲发生意外,咱们缴的社保费又怎么处理的? 我很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希望能给出相关的解答。咱们的血汗钱也不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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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信人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信时间 | 2014-04-17 |
回信内容 | 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一章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保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川人社发(2013)54号第四条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在职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3个月计发。缴费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个月计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抚恤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本人缴费年限÷15的标准计发。不足1年按1年计算。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您父亲是社保法(2011年7月)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可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友情提示:社会保险政策咨询请拨打12333 此复。 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