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1日电 港府网站21日登载行政长官办公室的声明说,有关“何谓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的评论辩论,必须回归《根本法》,才能变得广阔和相符司法实际。
声明说,行政长官20日向海别传媒谈及在行政长官普选中,何谓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有关谈吐引起广泛评论辩论。声明重申,必须回归《根本法》,才能使有关评论辩论变得广阔和相符司法实际。
声明指,喷鼻港在普选行政长官的过程中,须要相符宪制请求,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这个请求已列于1990年颁布的《根本法》。
声明说,在这个宪制及司法框架下,“广泛代表性”不单只是数字的问题,而是要尽量兼顾不合界其余须要和优次。以现时1200人构成的选举委员会来说,有关的选举委员会已包含多个不合界别分组,例如饮食界、金融界、进出吵嘴、航运交通界、司法界、医学界、教导界、社会福利界、渔农界、体育及演艺界、宗教筒ε官场代表。
声明称,行政长官梁振英也分享其选举经验,指出任何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候选人都必须付出时光和精力、尽力争夺不合界其余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