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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年夜常委会修刑法拟增收礼罪 量刑比纳贿罪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8  浏览次数:120
核心提示: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上,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第十一次会
  法制晚报讯(记者 温如军)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上,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改案(九)草案的议案,其有望参加“收受礼金罪”。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于10月27日至11月1日召开。常委会将审议的司法草案(议案)还包含行政诉讼法修改案草案、反间谍法草案、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年夜常委会关于平易近法公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等。   我国现行司法规定,官员纯真收受礼金的行动不构成纳贿罪,视情节轻重要受党纪、政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官员经常以“礼尚往来”为由为实际上的纳贿行动辩护。此前,在“贿赂案件的刑事辩护”论坛上,有专家曾泄漏,为袭击官员“礼尚往来”,正在研究的刑法修改案(九)或写入收受礼金罪。   北京大年夜学法学院传授陈兴良说,以前一向主意设立收受礼金罪。此次写入草案的收受礼金罪,规定国度公职人员,收受他人数额较大年夜的礼金,无论是否应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投契,都可能涉嫌收受礼金罪。该罪不合于纳贿罪,量刑比纳贿罪轻。 (原标题:月底修刑法 拟增“收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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