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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犯纳贿罪一审获刑15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3  浏览次数:71
核心提示: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纳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达球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力4年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纳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李达球犯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力4年,充公小我家当人平易近币二百万元。2003-2013年,李达球应用职务便利,收受相干人员赐与的财物折合人平易近币1095万余元。(央视记者奚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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