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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3名厅处级官员因纳贿被立案侦查或判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0  浏览次数:79
核心提示:  中新网南宁10月10日电(记者冯抒敏) 广西审查网10日宣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平易近当局原副市长陆钦华(副厅级)因
  中新网南宁10月10日电(记者冯抒敏) 广西审查网10日宣布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平易近当局原副市长陆钦华(副厅级)因涉嫌纳贿犯法被审查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迫办法。   此前8月28日,中心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消息称,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律检查委员会对陆钦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陆钦华应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好处,收受巨额财物。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赞成,决定赐与陆钦华解雇党籍、解雇公职处罚。   广西审查网10日并披露,广西另有2名处级干部因犯纳贿罪,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两名处级干部分别是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治理部原副主任、广西水利供水有限义务公司原副总经理、广西钦州丰源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蒙承刚(副处级),以及广西北部湾水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兼任广西钦州丰源水利供水有限义务公司原董事长黄文军(副处级)。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对蒙承刚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充公家当人平易近币15万元;对黄文军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充公家当人平易近币2万元。(完) (原标题:广西3名厅处级官员因纳贿被立案侦查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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