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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规定官员成立老乡会将被问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26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  《中国青年报》(2014年09月26日01版)  本报讯(刘晓军 记者洪克非)往后,湖南省郴州市的官员成立“同窗会”、“老乡会”、
  《中国青年报》(2014年09月26日01版)   本报讯(刘晓军 记者洪克非)往后,湖南省郴州市的官员成立“同窗会”、“老乡会”、“战友会”等类似组织,将被问责。   这是郴州市委办公室近日下发的《引导干部“为官不为”五个一律问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的规定。《细则》明白规定,将对官员在以下5个方面的“为官不为”现象进行问责:履行党纪政令打扣头、作选择、搞变通;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解决群众实际艰苦推诿拖沓、立场生硬,不履职尽责;治理不严,对存在的规律松弛、风格涣散问题不克不及及时改┞俘,当“垂老好人”。   记者留意到,《细则》对这5个方面的行动均有具体描述。   比如,“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的行动包含:不严格履行干部人事规律,拉票贿选、跑官要官,采取打呼唤、批便条等不合法手段干涉本身或他人的升迁、任用的;以任何情势成立“同窗会”、“老乡会”、“战友会”等组织,拉圈子、搞小集团、拉帮结派,为晋升、干事等供给便利;在工作人员招考、雇用、录用、职称评定、提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背法度榜样和规定,小我指定录用、聘请、提拔、调剂人选,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假公济私的等。   对“履行党纪政令打扣头、作选择、搞变通”这类行动,《细则》具体规定:对市委、市当局工作安排迁延履行或以本部分、本单位或小我好处为饰辞,有令不可、有禁不止、选择变通、推诿扯皮的;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小我重大年夜事项的;超编制限额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引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违背规定和法度榜样乱进人,随便按干部年纪划线的。   郴州市纪委官员指出,“为官不为”是指引导干部不实施或不精确切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及后不雅的行动。据郴州市有关部分9月24日的传递,2014年以来,该市已经严逝世查办了一批“为官不为”、影响机关效能和伤害经济成长情况的案件,共有57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罚或问责处理。在这些查处的案件中,多为干部“掉职”、“慢作为”、“不作为”等情况。 (原标题:湖南郴州:官员成立老乡会将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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