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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政府你们好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8  浏览次数:161
核心提示:信息标题 马家政府你们好啊 来信人姓名 宋先生

信息标题
马家政府你们好啊
来信人姓名 宋先生 来信时间 2014-03-12
来信内容     尊敬的父母官你们好!
   我作为几年前曾经在广东长期打工的新都百姓,听说到有些镇如马家镇政府官员(我有亲戚是该镇上班的)现在是把村民应有的权利统统强拿去了,禁止规定严重超过老百姓的应有权利:在村民自己的宅基地院坝里不准建房,不准建墙,不准动砖动土,甚至危房都不准拆建;而且还强拆没有领导关系修建的房屋,而有领导后台的他们不去撤,当然我认为都不应该坼,而政府官员却在当掮客大量占耕地良田招商修楼、园、馆所;一句话-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真为这个地方的父母官悍然的规定而心惊啊;他们为什么这么对待老百姓呢?不外乎2点:1、利益:老百姓建了房以后坼迁赔偿就相应多点,而镇官员们就会少收入钱钱,因为他们就是背对着百姓的,和老百姓争抢利益,可以这样说在这些看视他们满口正确规定理由下是他们这些个领导官员严重的个人利益及贪腐在里面。2、错误的政绩认知:他们认为只要招商进来,不管是通过合法还是不合法的程序找了开发商来开发几大片耕地建成什么商品房或什么的园、堂等就是他们的政绩,而并不关心他们辖下百姓有没有富裕吗,是的,他们的上司也可能这样看待的。  而以前多年在广东中山市的阅览:他们处的官员特别是镇官员,他们也在招商引资建园区,但他们没有对村民规定不准建房,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反而还在指导百姓在各家的宅基地林院里建房要建什么样式,建小厂房小库房外观要怎么样,不要太难看(不过如是现用耕地他们还是绝不准建的),动力电也是有余量就牵供,村上也都积极的带动修到各家的路,他们这些镇领导不怕村民富裕不怕他们有财产性收入,他们鼓励他们富裕,也不嫉妒村民以后多赔偿。如是才有了他们广东多数地区的富裕,他们的富裕远非我们新都农村能比的,是真正的当地人民富裕啊。而我们这里呢:官僚们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自己,老百姓都是穷打工的,没有财产性收入,没有自己的房屋来支撑初始的创业;  父母官啊你们不为百姓创造致富的条件但不能放过百姓吗,让百姓的权利回归自己不行吗?是的,中央的精神你们可以片面理解为就是不准,但是你们是当地的父母官啊,不能向着百姓吗?  其实百姓心里也很明白官员们的红的黑的所作所为,但你们如果是向着百姓,百姓也是会知趣的。另外你们的不合规划措辞:请公开你们的农村规划,并说明规划中不准的现在法律依据    广大农村范围内的含有不准条文的规划有老百姓参与吗,征求了辖区内百姓意见吗?  规划含禁止条文有市级政府批复许可吗  占大量耕地修建园区房区合付政策并程序合法吗。   请父母官还是心系百姓点好!
  
  
回信人 马家镇 回信时间 2014-03-17
回信内容  宋先生:
     您好!
    3月12日 “书记信箱”中您咨询关于“马家政府你们好啊”的来信已收到,现就来信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平方米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算,4人的户按4人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现我镇范围内农村房屋有破损情况的原则上维修加固,确有安全隐患的按原拆原建报批程序办理,由户主向其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社区)签署初审意见并报镇城建办审核、批准后方可修建。任何违规搭建的房屋,我镇将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强行拆除。
    二、我镇区域内的商住楼盘都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按程序依法征用土地建设。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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