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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两官员因公车私用受处罚 由小我承担费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91
核心提示:  人平易近网北京8月22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济南市传递了两起违背中心八项规定精力典范问题,历城区两官员因公车私用
  人平易近网北京8月22日电 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济南市传递了两起违背中心八项规定精力典范问题,历城区两官员因公车私用分别受到响应处罚,并由小我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014年5月3日,历城区荷花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城管办事中间主任王延平未经单位赞成,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公事用车到病院咨询病情。经区纪委研究,决定赐与王延平党内警告处罚,并由其小我承担应用公车产生的费用。   2014年5月2日,历城广播电视台人事科科长唐俊强未经单位赞成,在明知车辆已经封存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公事用车看望亲属。经区直机关工委研究,决定赐与唐俊强党内警告处罚,并由其小我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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