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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原白云区委书记涉纳贿300多万受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9  浏览次数:85
核心提示:  中新网深圳8月19日电(郑小红 王东兴)19日,原广州市白云掉掉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年夜常委会教导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谷
  中新网深圳8月19日电(郑小红 王东兴)19日,原广州市白云掉掉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年夜常委会教导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谷文耀涉嫌纳贿罪案,在深圳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谷文耀对审查机关所指控的罪恶表示柘罪。   本案由广州市人平易近审查院侦查终结,经广东省人平易近审查院指定管辖,以被告人谷文耀涉嫌纳贿罪,于2014年1月20日向深圳市审查院移送审查告状。   深圳市审查院指控,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谷文耀应用其担负广州市白云掉掉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年夜常委会教导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干部职务调剂、提拔任用、工程承包、施工治理等方面为钟某等7人谋取好处,多次非法术受对方财物合计人平易近币229.405万元、港币13万元、英镑1.44万镑以及价值人平易近币100万元的“干股”。   在法庭辩论中,控辨两边重要对被告人是否构成投案自首及价值100万元的“干股”是否属于产生了实际让渡情况进行了辩论。辩护人认为在2013年5月28日至5月30日,被告人谷文耀在广州市纪委工作人员向其懂得查询拜访相干违纪情况时代,在没有具体纳贿行动指向询问的情况下,其本人即主动并如实向纪委工作人员供述了其全部纳贿情况,包含广州市纪委尚未控制的涉嫌纳贿的犯法问题,属于《刑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的自首情况,应当认定为投案自首;审查机关则认为被告人谷文耀交卸的犯法事实袈溱其被带走之前已经控制的,在带走之后交卸的都是同种犯法事实,不该认定为自首。对于价值人平易近币100万元的“干股”,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谷文耀实际未能获取(也未能以劳某名义获取)任何实际股权,不该认定该行动是产生了实际让渡情况;审查机关对此与辩护人看法一致。被告人谷文耀对审查机关指控的其他犯法事实无贰言。   被告人谷文耀称,截至2014年5月13日,其请求家眷代为退还赃款人平易近币2270426元、港币13万元到广州市人平易近审查院,请求法院在量刑时能推敲其有自首情节且真心认罪、悔罪以及本身年纪已高的实际情况,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对其大年夜轻或减轻处罚。   休庭后,本案将进入合议庭评断和宣判阶段。法院表示,将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司法为绳尺的原则,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司法规定,充分推敲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看法后依法作出判决。(完) (原标题:原广州白云掉掉委书记谷文耀深圳受审 当庭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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