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哈尔滨拟提职干部须公开收入住房等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0  浏览次数:115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吕博雄) 日前,哈尔滨市委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大年夜严治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看法》(以下简称《看法》)。
  本报讯(记者吕博雄) 日前,哈尔滨市委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大年夜严治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看法》(以下简称《看法》)。该文件提出,要公开拟提职考察人选的收入、住房、汽车和后代妃耦等小我有关事项,并实施“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   《看法》请求,重点对拟提职考察人选的收入、投资、汽车、住房和婚姻状况、妃耦、后代大年夜业等情况在必定范围内公开,并慢慢扩大年夜公开范围。实施“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对妃耦已移降(境)外,或没有妃耦,后代均已移降(境)外的干部,一律不得列为拟提职考察人选,已在引导岗亭上的,按照中心规定进行组织调剂。   《看法》还规定,该市将对引导干部深刻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全市副处级以上引导干部分类分级排序编号,每年按3%~5%的比例随机肯定抽查对象,集中开展一次抽查核实;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副拘亩以上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群众反竽暌钩问题凸起的引导干部,随时开展重点抽查核实。 (原标题:哈尔滨拟提职干部须公开收入住房)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