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会君、练习生耿雨薇、通信员胡振刚) 昨日,省直机关工委办公楼西侧,停放着一排公事自行车,机关工作人员几回再三取用、了债。
为便利机关工作人员解决公事晃荡,省直机关工委同一购买13辆公用自行车,配发给各部分。公用自行车为解决公事晃荡时应用,各部分固定专人负责治理,列入部分资产,用后需及时了债,并停放专用自行车库;工资破坏由应用人自费补缀,因保管不善损掉、被盗,由应用人按原价补偿。
省直机关工委倡导公事晃荡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3到5公里应用公共交通对象,跨越5公里才派公事用车。“有时刻干事就在水不雅湖片区,骑自行车出去,避免堵车,效力更高”,机关干部纷纷点赞。
(原标题:湖北省直机关工委干部配备公事自行车 超5公里才派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