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3·26”火警: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等12名党政人员被处罚
新华网广州7月17日电(记者扶庆)据广东省安然临盆监督治理局17日传递,普宁“3·26”火警义务变乱中,普宁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陈妙龙等12名处所当局及相干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被赐与党纪、政纪处罚;普宁市公安消防大年夜队大年夜队长谢晓明等5名相干监管单位工作人员被诫勉谈话。
传递称,变乱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该内衣作坊重要经营者郑晓生的女儿郑某某用其父亲抽烟留下的打火机玩火,引燃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海绵内衣罩杯半成品堆垛所致。
变乱产生的借居原因有:该内衣作坊存在严重的消防安然隐患;本地工商、人力资本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部分及派出所、安然监管、供电等部分和单位履职不到位;涉事村委会贯彻履行上级当局和有关部分关于消防安然隐患整治的工作安排不力;涉事镇当局落实消防安然义务制和监督治理不到位;普宁市当局落实消防安然义务制不到位等。
2014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天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产生重大年夜火警变乱,造成12人逝世亡,5人受伤,过分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掉3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