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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物管原主任纳贿一审获刑5年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5  浏览次数:132
核心提示: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深圳南山区物业治理办公室原主任钟振源纳贿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钟振源应用主管职务便利为企业和小我
  南都讯 记者郭启明 深圳南山区物业治理办公室原主任钟振源纳贿案近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钟振源应用主管职务便利为企业和小我供给赞助,收受好处人平易近币11万、港币17万,以纳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半。       检方指控,钟振源收受这些钱款后,重要用于其父亲治病和日常生活开支。案发后,钟振源向检方退还了全部赃款。法院认为钟振源悔罪立场好,有自首情节,大年夜轻减处罚。一审判决钟振源犯纳贿罪,获刑五年半。   2008年10月,南山创业路中间天桥被爆投资跨越4000万元,网友称为“史上最豪华天桥”。面对证疑,式皇窒山区建筑工务局副局长的钟振源表示,“一部电梯也就40万—50万元,我不认为是浪费,反倒认为有须要,可以晋升城市品位,形成特点。”钟还用穿衣服来帮助解释,“50元一套西装有,几千元的也有,有工资什么要穿几千元的?”西装论和电梯论,有评论如许总结钟的回应,随即激发烧议。 (原标题:南山物管办原主任一审获刑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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