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中国人平易近银行原副行长、党组副书记李飞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6月12日在北京去世,享年95岁。
李飞同志病重时代和去世后,中心有关引导同志以不合方法表示慰劳和明日唁。
李飞,曾用名李相三、李松明,1919年2月出身于山东梁山,1934年春参加概绫屈工作,同年5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曾在鲁西北十支队教导队、冀南区党委宣传部、冀南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处、中共中心北方局党校、冀南军区新九旅二十七团、冀南阜东县进修工作。曾任冀南区党委党校党支部书记、莘县县委书记、晋冀鲁豫野战军二纵五旅政治部副主任、鄂豫军区第一军分区政治部主任等职。1949年5月后在湖北省工作,曾任宜昌军分区副政委、党委副书记,宜昌地委常委,省人平易近监察委员会秘书长,省人平易近法院副院长,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书记,省计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省概绫屈委员会临盆批示组副组长,省委常委,省委工交政治部主任,省筹划、工交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省计委主任。1978年2月后,任中国人平易近银行副行长、党构成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国人平易近银行党组副书记兼机关党委书记、全国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人平易近银行理事会理事。1985年12月离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