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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网站刊文解释“通奸”含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7  浏览次数:60
核心提示:  6月5日,中心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解雇党籍。在违纪情况传递中
  6月5日,中心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解雇党籍。在违纪情况传递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存眷,网上也一时成为热词。   “通奸”指有妃耦的一方与妃耦以外的异性自愿产生性行动,属于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动。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干司法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入罪的规定。然则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规律处罚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白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赐与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罚;情节较重的,赐与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不雅察处罚;情节严重的,赐与解雇党籍处罚。   由此可见党纪与公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公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公法是每一个公平易近必须遵守的,党员和党员干部不克不及混同于通俗群众,不仅要遵守公法,更要遵守党纪。要时刻以党纪为绳尺束缚本身,强化组织意识和规律不雅念。 (原标题:年腋荷琐热词看党纪严于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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