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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房爷陆帜然涉纳贿200余万获刑11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3  浏览次数:76
核心提示:  新华网广州5月23日电(记者毛一竹) 记者23日大年夜佛山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懂得到,客岁被网帖举报坐拥多处物业和室庐的佛山市
  新华网广州5月23日电(记者毛一竹) 记者23日大年夜佛山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懂得到,客岁被网帖举报坐拥多处物业和室庐的佛山市高超区人大年夜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因犯纳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充公家当人平易近币10万元。陆帜然收到判决书后,口头表示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4年,陆帜然在担负原高超市西安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干事处党工委书记职务时代,应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好处,并大年夜中索取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平易近币185.8万元,港币18万元。   审理阶段,检方列举了陆帜然涉嫌犯法的6项事实。在判决中法院认定个中5项,对于控辩两边争议较大年夜的“黄某洪以地盘贿赂陆帜然”一项,法院认为检方指控该项事实的证据不足,遂采取了陆帜然及其辩护律师的看法,对该项事实未竽暌硅认定。   陆帜然的辩护律师提出陆帜然有自首情节,法院认为,案发前市纪委已经控制被告人陆帜然收受区某等人贿赂的线索,其情况不相符自首。综合推敲陆帜然在案件部分犯法事实中具有索贿情节以及归案后如实供述及退出全部赃款的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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