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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姓名 | 王挺 | 来信时间 | 2014-03-10 |
来信内容 | 区长您好: 请问西南石油大学校园内小区“香城学府”地下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合理吗? 1、“香城学府”是位于西南石油大学校园内部的教师住宿区,在学校规划范围之内。对在校工作的教师和员工收取停车费用合理吗?或者不应按照商住楼盘停车费标准收取(目前是150元/月),应考虑教师员工工作于该单位酌情收取。 2、即便收取合理,是否应该公示和出具收费相关手续以及收取费用的正规发票,而不是单位自己印制的收据。 3、教师员工工作生活于此,进出面临两道收费门槛,刷两张停车卡,给大家带来许多不便,即便校内各区域收费标准不一,也完全可以通用一卡作权限设置,形成一体化管理。目前保卫和后勤各管一处造成太多不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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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信人 | 发改局 | 回信时间 | 2014-03-18 |
回信内容 | 同志:您好! 您反映石油大学校园内教师宿舍停车收费的信件收到。我局及时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该校保卫处介绍,教职工住宅区由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校内其余地点停车由保卫处收费,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政府定价的成都市一环路以外的普通地下停车场小汽车包月停放的收费标准是:排气量1.8(含1.8)升以下每辆每月200元,排气量1.8升至2.5(含2.5)升每辆每月300元,排气量2.5升以上每辆每月400元。若您已在物管处交纳停车费,请持交费票据到保卫处办理大门通行卡,不再交纳停车费。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