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投诉举报]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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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标题
黄先生[投诉举报]交通管理
来 电人
黄先生
来电时间
2014-04-24 10:53
来电内容
来话人反映2004年因征用当地村民土地,双流县政府开设了合法经营的三轮车,此后来话人便利用该类三轮车进行合法经营。但2014年3月28日起,其被告知该类三轮车不再被允许在双流县城区内经营。来话人对此表示不解,请相关部门予以答复。
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
市政府效能办拟派工单(主办:双流县)
处理时间
2014-04-24 10:53
双流县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5 09:45
双流县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5 09:45
双流县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5 09:45
双流县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5 09:45
双流县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5 09:45
双流县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5 09:45
双流县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5 09:45
双流县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4-30 15:54
市政府效能办审定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5-01 11:10
办理结果
双流县(2014-04-30 16:05:55):
据查,今年3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品味,给广大市民营造整洁、舒适、有序、畅通的生活环境,按照城市管理转型升级和“大城市、细管理”的要求,我县在东升城区将顺城街,西安路一、二段,丛桂街,安福街,西北街,棠湖北路,淳化街,南昌路,棠湖东路一、二段,棠湖西路一、二段设为严管街;将顺城街,西安路一、二段,丛桂街,淳化街,南昌路,棠湖北路,棠湖东路一段设为示范街。“严管街”、“示范街”在车辆管理上对部分车辆实行限时限行,并非来话人黄先生所反映的人力三轮车在双流县整个城区内不允许经营。限行车辆不仅仅针对人力客运三轮车,还包括电动三轮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货运机动车辆。
自实施1个月以来,成效显著,街面交通堵塞现象有效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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