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投诉举报]房屋产权证办理、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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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标题
林先生[投诉举报]房屋产权证办理、房产证明
来 电人
林先生
来电时间
2014-04-18 21:20
来电内容
来话人是新都区新都镇马超村1组的村民,反映当地政府因拆迁征地于2005年在该村修建安置房,安置房有52间商铺,其于2007年购买了其中一间商铺,但来话人等20余位购买该安置房商铺的业主至今仍未拿到商铺的房产证。来话人对此表示不满,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
处理部门
市政府效能办拟派工单(主办:新都区)
处理时间
2014-04-18 21:21
新都区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0 15:50
新都区转办工单(主办:新都区马家镇)
处理时间
2014-04-20 15:57
新都区调整办理部门及要求(新都区马家镇)
处理时间
2014-04-20 17:02
新都区调整办理部门及要求(新都区新都镇)
处理时间
2014-04-20 17:02
新都区新都镇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1 09:17
新都区新都镇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4-23 10:43
新都区增派办理部门(新都区城乡建设局)
处理时间
2014-04-23 10:57
新都区城乡建设局签收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24 14:34
市政府效能办审核新都区延期申请(通过)
处理时间
2014-04-25 10:05
新都区城乡建设局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4-25 13:49
新都区提交办理结果。
处理时间
2014-04-29 16:45
市政府效能办结束工单。
处理时间
2014-04-30 10:43
办理结果
新都区(2014-04-29 16:55:49):
市长公开电话办理通知单(第140418T00220号)收悉。来话人系新都镇马超村1组村民,反映当地政府因征地拆迁于2005年修建安置房,有52间商铺,其于2007年购买了一间商铺,但至今来话人等20余位购买商铺的业主仍未拿到房产证。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马超小区农民安置房位于新都街道马超社区1组,2004年12月由新区建设工程指挥部牵头,新都大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甲方)与四川永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工程于2005年11月完工。在建设初期,双方约定建造的部分商业用房(约1700平方米)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资料,产权办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含费用)。目前区城乡建设局正对所需资料进行收集,报区政府审批。
以上情况已与来话人联系。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女士)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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