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女友提分手 男子用硫酸浇淋女友儿子获死刑
售后服务7*24小时报修电话: 400-666-1443
2010年6月,成都男子凌某因不满女友毛某与其分手,意欲对毛某的儿子石某实施伤害,以报复毛某。于是,凌某实现准备好了浓硫酸、胶带等物,准备作案。 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30讯 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成都男子凌某遂将女友毛某的儿子捆绑至山坡处,将事先准备的硫酸从头浇下,致其身体大面积烧伤。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凌某已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
今日下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多起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1992年开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庭”受理审判未成年相关案件。据通报,2006年12月以来,少年审判庭的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捆绑封口硫酸浇头 男子获死刑
2010年6月,成都男子凌某因不满女友毛某与其分手,意欲对毛某的儿子石某实施伤害,以报复毛某。于是,凌某实现准备好了浓硫酸、胶带等物,准备作案。
2010年6月11日8时许,凌某守候在石某上学途中,在双流县三星镇双堰村7组的路边,凌某将石某带至路边山坡处,用事先准备好的麻绳、胶带对其进行捆绑、封口,将浓硫酸从头浇在被害人石某的身上。随后,将石某丢弃在原地后逃离现场。经鉴定,石某身体因大面积烧伤,伤情为重伤,构成一级伤残。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凌某与石某母亲毛某产生矛盾遂进行报复,故意伤害石某,且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决凌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典型案例:
幼儿跌入开水锅致残 父亲、邻居都担责
小李系2周岁的幼儿,其父亲李某与李华(化名)、王某均系外地到成都的务工人员,并相邻居住于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场新山社区6队一出租屋内。
2011年4月10下午,13时许,李华将一锅开水放在公共用水处的靠墙处,准备为自己小孩洗澡。小李在与李华的小孩玩耍过程中,摔倒在李华放置的开水锅中,致背部到膝盖烫伤,并鉴定为八级伤残。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华因粗心大意,疏于防范,应承担责任。同时,由于小李父亲未完全尽到监护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根据实际,李华承担80%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20%的次要责任。
宣判后,李华不服,提出上诉。后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涉未成年人案件
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刑事案件有所下降
据通报,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自1992年开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少年审判庭”受理审判未成年案件。
统计数据显示,自2006年12月以来,少年审判庭的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所下降,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数量呈不稳定状态。其中,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2006年的134件下降到2013年的53件;民事案件由193件上升到300件。(记者 杜玉全)
原标题:不满女友提分手 男子用硫酸浇淋女友儿子获死刑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女士)
地址:
|